2010-2-8 11:11:10 阅读(9) 评论(1)
我原来爱你,
是不想让人与我分享着爱你,
你的带着花边的袖口,
你的蓝色的裙裾。
你原来爱我,
是因为我是唯一爱你的人,
我的跳动的心脏,
我的带着爬山虎的篱墙。
原来我们,
曾经在阳光下嬉戏,
你陪伴着我,
我陪伴着你。
原来的一切都如此美好,
我对你的伤害也是无意。
2010-2-3 20:36:53 阅读(13) 评论(2)
前年的十一月间,我还记得,就是在阳光最最恰当的时候,和楠楠看了一部台湾电影叫做海角七号。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看了以后写过一篇影评,叫做从今惘然永远贴紧。
楠楠教我念那个女孩子的名字,从此她成为我唯一能够顺利接受并且感觉温柔细软的日语单词 domoko。
我很少能下定决心看一部电影,因为每看一部,我都要死很多脑细胞……不用说那些镜头、故事情节、景色或者是插曲,单单是男女主角,都会在看完电影以后的五天内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并且长久地挥散不去。
这部电影依然是这样,更加不巧的是,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正听着刘若英的花开花落。当此二者冥冥之间汇集到一起,便成为了为数不多的昨日沉香。
2010-2-2 18:58:20 阅读(9) 评论(2)
在装饰店里看到一个小头花,绿底子小细方格子蝴蝶结上面有一个圆圆的红色小扣子。这说起来就是春天的颜色,明明亮亮的,有一点儿暗色,像是在树阴子底下,怎样看都是不差眼。
挺喜欢手风琴的,特别是俄罗斯巴扬,虽然看起来眼花,但是听起来耳朵舒服。踢踢踏踏拉拉扯扯,那就是自由哦。
女作家的笔锋要犀利才好,温柔了就落入催眠的循环,当然散文除外,小说一定要点透,第一遍看不下去第二遍丢不下去。
穿衣服黑白配不太好看,黑灰配起来比较知性,有品位。
窗帘布要吗就是小碎花要吗就是纯色,竖条的也还不错,反正风格相反相衬都能接受。
拒绝一切金属色,冷的想把头埋入五斤大棉被中,天地昏沉。
坐在公交车上,后面一排的一个小女生在唱杨千嬅的歌,嗓音有点沙哑,细细的,特别好听。我知道她在唱可惜我是水瓶座。
2010-1-15 20:30:54 阅读(9) 评论(4)
现在我的脑子里面就只剩下这四个字了,颇有霸气吧。
仰天高歌,残霸宫城!
那天起来,脑子里面是另外几个字,费朝餐,打死我都没想起来到底什么费朝餐。
那么就这样吧,既然坐上都是知音,就长沟流月去无声,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
最难过的就是看到谁谁谁又一语成谶了,可怜的秦观。这直接影响了我的写作观,要是我不再计较这些,是不是会写出一些看了心里颤颤的东西来?